朽木不可雕?罵下屬「垃圾、混飯吃」雇主判賠247萬

朽木不可雕?罵下屬「垃圾、混飯吃」雇主判賠247萬 @包子爸の食尚攝影手札 

公冶長:

宰予晝寢。

子曰:“朽木不可雕也,糞土之牆不可杇也,於予與何誅。”

子曰:“始吾於人也,聽其言而信其行;今吾於人也,聽其言而觀其行。於予與改是。”

 

白話翻譯:

公冶長:

宰予白天睡覺。

孔子說:“他象朽木一樣無法雕琢,象糞牆一樣無法粉刷,我能拿他怎樣?”

孔子又說:“以前我看人,他說什麽,我信什麽;現在我看人,聽他說,再看他做。因為宰予,我改了過來。”

 

 


 

 

罵下屬「垃圾、混飯吃」,雇主判賠247萬。

在職場上,老闆或主管罵下屬員工,用字遣詞,可要注意了,台中這個判例,雇主付出的代價可不小!裕毛屋連鎖超市的總經理謝明達,去年開會的時候,爆粗口罵員工「垃圾、混飯吃」,被員工用錄音筆錄了下來,2名員工提告,現在法院二審認定,那樣的言詞,侮辱了員工人格,判公司要給付2名員工共247萬元。

這是裕毛屋超商,過去舉辦特賣會活動時,身為總經理的謝明達,現身會場的畫面。

這是網路上的超商宣傳照,謝明達,站在一群員工面前,手插進口袋裡,一臉自信,另外一張照片,謝明達竟然在翻垃圾桶,原來他自創一套「垃圾桶管理學」,每天親自檢查,各店的垃圾桶,監控有沒有減少成本浪費。

謝明達,55歲,曾經為了追求完美的服務品質,下跪要求員工改變,這回卻因為開會爆租口,被員工告。

裕毛屋總經理謝明達,是在去年開會時,罵員工「死木頭,你們這垃圾,只會混飯吃」,當下2員工用錄音筆錄下,內容轉錄到光碟,開庭時當証物,主張遭雇主重大污辱,請求資遣。

而二審法官認定,雇主言論已經污辱員工人格,判公司給付郭姓員工133萬、蔡姓員工114萬,共賠247萬。

2名告雇主的員工,一人在彰化、一人在台中縣潭子,雙雙避不見面,至於因為爆租口要付出2百多萬代價的謝明達,律師則關機不願回應;倒是這個判例,付出這麼高的金錢代價,或許可以讓其他雇主想想,下回要罵下屬,用字遣詞,可能得三思而後行了。

 

 


 

 

結論:孔子要是生於現代,大概會被告到傾家蕩產。

什麼有教無類通通都是屁……….。

罵人就是不對?告人就不會理虧?

庶民百姓的恩恩怨怨豈是一個青天可解?

 

台灣的法官都是在做秀嗎?

難道這就是民眾想要的公平正義?

 

所謂浪費司法資源,不過如此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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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 Add yours
  1. 錄音筆要隨身帶 錄音筆真的很重要!!!
    版主回覆:(05/19/2010 01:28:44 PM)
    大家都帶的話,不是人人都沒隱私啦?ㄏㄏ

  2. 結論下的很中肯..
    版主回覆:(06/24/2010 12:11:00 PM)
    多謝誇獎啦~~你也很中肯阿~ㄏ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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