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2013台北燈會」剛落幕,不過期間為鼓勵民眾多搭乘大眾運輸,台北市民政局委託業者在公車站牌設置「臺北燈節在花博」宣導廣告,卻有眼尖乘客發現,「臺」字下方隱藏了一排「白癡智障腦殘畜生民政局」的小字,被指衝著民政局而來。對此,業者坦承,一名許姓女設計助理因屢遭民政局退稿,才會心生不滿報復。
據了解,民政局委託平實行銷公司負責今年的台北燈會行銷,在民族西路、重慶北路等路段15座公車站燈箱,設置30面廣告看板;另外,加上燈會宣傳短片、網頁等共花費190萬元,沒想到卻被業者擺了一道,這也是首次北市府遭委託業者公然侮辱。對此,民政局將對業者追究民刑事責任。
而平實行銷公司也坦承疏失,對於影響民政局的名譽感到非常抱歉。業者表示,負責這次台北燈會廣告的許姓女設計助理,因為不滿頻頻被民政局退稿,要求重修,才會一氣之下加入「罵文」。現在許女的「傑作」東窗事發,恐遭懲處,但據了解,她原本就打算在4日晚間離職。
原文網址: 設計師不爽被退稿!燈會廣告偷罵民政局:白癡智障腦殘 | ETtoday生活新聞 | ETtoday 新聞雲 http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30305/170466.htm#ixzz2MdTfPMh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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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得後記:我應該也算是設計師的一員,站在同行的角度上來說,做平面設計被改稿這是正常到不行的事情,尤其在面對政府部門公機關時更是如此。
不過這設計師發洩惡搞了自己的稿件,的確是會有法律責任的。畢竟業主付錢,最後還讓業主惹的一身腥,這怎麼也說不過去吧?
為什麼我說這設計師有種?我猜她應該社會經驗頗淺,才敢搞這種飛機。或是說這就是新新世代的處事模式「反正誰噹我,我就一定噹回去!」
最後,說句實話,做設計,不是一項玩創意的工作,更多的時間是去揣摩客戶的心理,去完成他們心中所喜歡的作品,被改個幾次稿是十分正常的,畢竟客戶付錢,老闆收錢,我們這些小設計哪有不做、不改的道理呢?
真要有創作的自由度?等哪天我們含著金湯匙出生,像傳說中那位「蔣先生」一樣再說吧~唉唉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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